序号 | 章节号 | 原内容 | 澄清后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次采购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注:如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因故无法参加投标的,请于投标截止前一日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发送至1970849810@qq.com,否则采购人有权通报相关部门) | 14、投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4.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七、投标保证金 29.1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9.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29.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9.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9.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 本条删除 |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