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第2学期实习钣喷耗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2年2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2ZFCG0202(S);
项目名称:2021-2022年第2学期实习钣喷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16.3907万元;
最高限价:16.390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1-2022年第2学期实习钣喷耗材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 15日至2022年2月 1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件制作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询价通知书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潜在供应商务必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询价通知书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签署要求:
(1)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确认。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2月21日14点30分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1013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次招标中标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附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参照货物类100万基准费率1.5%*中标价)下浮 80 %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本次招标代理费为1000元,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2138acom太阳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方式:15996297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联系方式: 025-5806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025-5806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