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根据栖霞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为确保家长及孩子身体健康、新学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现就做好我院12—17岁学生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12—17岁学生。
二、接种原则及时间
按照“知情同意、应种尽种”的原则,拟于8月23日—25日组织开展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具体接种时间、接种地点及注意事项,学院会及时通知,请注意查收相关信息。
2. 学生接种时,请由一位家长陪同孩子到疫苗接种点,做好信息采集、疫苗接种工作。
附件:
1. 《致12—17岁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138acom太阳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