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38acom太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者:方芳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23115

 

2138acom太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中“第三方评价机构要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我院现需要面向社会公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学院以苏价费[2004]465号和苏财2004160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为依据,将原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收费标准同步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结合我院情况,现决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考点设在我院,考试组织所有费用均由我院承担,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按“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分类收费标准”中的相关工种分类标准进行收费,若新职业无分类则统一按第二大类标准进行收费,(单位:元):

鉴定级别

类别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评审费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评审费

第一类

50

160

60

200

70

260

80

300

200

90

330

300

第二类

30

140

40

180

50

240

70

280

200

70

310

300

第三类

30

130

40

170

50

230

70

270

200

70

300

300

第四类

30

120

40

160

50

220

70

260

200

70

290

300

第五类

30

110

40

140

50

210

70

250

200

70

280

300

第六类

30

100

40

130

50

200

70

240

200

70

270

300

二、考点设在参考单位,场地、设备及耗材由参考单位提供,考务费及督导费由对方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鉴定级别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知识考核

技能考核

收费

标准

25

75

25

75

40

120

注:1、单项目考试人数低于20人收费标准上浮20%。补考按上述标准收费。

3、技师、高级技师原则上不在校外设考点。如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及批准,则在协议中约定。

培训鉴定中心

2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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