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房产测绘服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宁府法[2015]68号文《关于明确在不动产登记中使用房产测绘成果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市房产部门负责房产测绘职责,具体由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承担。南京市房地产测绘事务所为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下属单位,目前南京地区的房产测绘业务由南京市房地产测绘事务所独家经营,具有采购来源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南京市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承担学院一期、二期工程房产测绘工作,项目预算总价约38.3万元。
现自2020年9月22-28日进行公示,纪检部门联系电话:85796628;公示联系部门:后勤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579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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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